姓名: | 黄保林 张其藏 李长启 张素兰 | ||
标题: | 再审申请 | ||
内容: |
申请人: 黄保林 张其藏 李长启 张素兰
被申请人:常艳372926196904010304 黄建国 372926196803180013二被申请人为夫妻关系
原(2014)巨民初字第921号、(2014)巨民初字第920号、(2014)巨民初民第919号民事调解书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履行,请求撤销,进行再审。
再审理由:四申请人分别借给二被申请人款共155万元,由于不能归还,诉至贵院通过在贵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内容详见调解书(2014)巨民初字第921号、(2014)巨民初字第920号、(2014)巨民初民第919号民事调解书.
该调解书在执行中无法履行:一是该宅基地和楼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否属于被申请人,他们不能出示证据,无法确定,该地方被他人占用着。二是该宅基地是农村土地,按现时政策,不能转让给本集体以外单位和个人。三是农村房产没有产权证,无法办理产权过户,依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不过户登记不发生产权转移。四是土地和房产无法分离,当时申请人不懂法,急于要钱心切,被申请人提出以宅基和房产抵偿,我们就接受了,承办法官也没有向我们示明上述情况,就对协议予以确认,但事后我们才发现,这个调解书是不合法的,是个无法履行的文件,我们的权利并未得到保护。为此,我们提出申请,要求依法撤销这个调解书,进行再审,判令二被申请人归还我们的借款。
此致
28365365进不去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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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2016-01-22 17: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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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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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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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