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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执行暖人心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04日

  

  

  “多亏了你们,要不然我就没钱把体内的钢板取出,真是太谢谢你们了!”申请人周中领紧紧握住我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磊的手说。

  据了解,申请人周中领在为巨野县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动服务期间不慎被掉落的楼板砸伤,经法医鉴定为国家二级伤残。周中领将责任方刘立新、巨野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经审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刘立新、巨野新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共计55万元。但是被告迟迟未将赔偿款送到原告手中,我院执行局通过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同意履行法院判决。

  由于被执行人身体不便,且没有办理委托领取赔偿款手续,时至年关,为了让申请人过一个安心年并保证赔偿款的交接安全,近日我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磊一行亲自将20万赔偿款送到申请人周中领的病榻前。从判决到执行完毕仅仅用了一个月时间。

  当事人家属对我院高效执法表示十分感谢并送来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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