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被共青团菏泽市委授予“全市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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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6日 |
一年来,我院结合自身审判职能,在工作实践中多角度、广途径、深探索,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和犯罪预防这一篇大文章,实现了少年审判、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法制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的无缝对接,将巨野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升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评价。近日,共青团菏泽市委授予我院“全市青少年维权教育实践基地”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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