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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3日

新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


  以下诉讼费计算公式(速算表)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确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一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 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  诉讼保全申请费(每件不超过5千元)

  标的额       费率  速算增加额(元)

  1000元以下  0    30(每件)

  1千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01 + 20

  10万元以上        诉讼标的额× 0.005 + 520

  三  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执行费(速算表)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执行金额×1.5%-100元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执行金额×1%+2400元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执行金额×0.5%+27400元

  5、超过1000万元:执行金额×0.1%+67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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